遵市住建通[2016]19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破解当前建筑业在专业技术、信息化建设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复杂问题,深入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局将组建全市建筑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工作内容
(一)参与我市建筑业发展相关规划、文件的制定以及课题研究和建筑业有关的相关标准、图集的编制、修订、审查、复审等工作。
(二)参与我市建筑业有关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专业技术的指导、咨询。
(三)参与市住建局安排的涉及工程专业技术的有关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的申报条件
(一)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含高级)或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业绩极为突出的人员,提供经认可的有关业绩资料和相关工作经历,可以破格申报。
(三)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相关工作。
(六)本人自愿接受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专家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专家库专家的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遵义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收集、统计申报专家的有关信息,并进行初审。
(二)专家本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遵义市建筑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由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表、本人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技术业绩证明材料报送遵义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汇川区人民路351号泓羲源C栋5楼501号;联系人:陈华迁、李亚林;电话:0851-28985889)。报送时还需提交填写完善的申报表电子档一份。
(三)遵义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初审后,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我局审定。
(四)专家库专家名单经我局审定、公示后,予以发证并全市公布。
四、专家库专家的管理
(一)遵义市建筑业专家库由我局统一领导管理,委托遵义市建筑业协会负责遵义市建筑业专家库建立的事务工作和日常运行管理。
(二)专家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实行量才量德选用的使用方法。
(三)对少数学术技术造诣深厚,在业界富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我局可依工作需要特邀聘任。
附件下载:遵义市建筑业专家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