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设计单位,科研院、大专院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遵义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科研、教学岗位人员以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审、施工、技术服务和审查验收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民航工程、化工工程、电力工程等)。专家组专业分类:消防工程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学专业、结构工程专业、暖通专业、建筑施工、电力工程专业、化工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等。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员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专业技术精湛。超过70 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专家库专家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时间不受10年的限制):
1.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教学、科研、工程设计、施工10 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
2.从事铁路、民航、化工、电力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工作10 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
3.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具有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
4.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图审、施工、技术服务等工作,且具有10 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三、专家职责
(一)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一)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取消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资格,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对入库专家要经住建部门严格把关,慎重筛选,注重实绩,确实选出在消防设计、验收、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
五、推荐程序
请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于6月16日前将《遵义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遵义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推荐成员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以及所推荐专家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征信记录等复印件及扫描件报送至遵义市建筑消防协会。
(联系人:遵义市建筑业协会冉珊珊,联系电话:18685296062,资料发送邮箱:275542617@qq.com)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黄梦捷
一审:陈玲莎
二审:杨淑琼
三审:古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