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的通知
来源:本站日期:2024-07-24 10:31:34浏览次数:0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绿色建筑的碳减排性能要求,优化实施效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97号)(详见附件及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7/20240711_779172.html),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或有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段莉 0851-85360129 

邮箱:jst.dl@guizhou.gov.cn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_局部修订的公告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黄梦捷

一审:陈玲莎

二审:杨淑琼

三审:古建林

网站首页 | 协会概况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培训信息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All Right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遵义市建筑业协会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泓羲源小区C单元

贵公网安备 52030302000363号 黔ICP备2020012311号-1 邮编:563000 电话:(0851)28957030 传真:(0851)28985889 技术支持:瑞秀科技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0851-28985889
传    真
023-62603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