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培养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日期:2021-02-26 10:44:00浏览次数:0

1.png2.png3.png4.png5.png6.png7.png8.png9.png


附件3:

2021年度“培养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培训班纪律要求


一、考勤制度

1.本次培训采用手机定位打考勤的方式,上课前半小时开始考勤打卡,微信扫描听课证右上角小程序码定位打卡。

2.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提交授课情况反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微信扫描给定的小程序码提交授课情况反馈。

考勤记录合格、网上提交授课情况反馈成功,方可打印学时证明。

二、具体要求

1.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学员证,培训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学员证。

2.学习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3.尊重教师,服从管理,未征得教师许可,不得录音、录像。

4.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5.上课期间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请勿在教室内接听电话。

6.学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班主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取得同意方可离班。

7.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不得不假离班或外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8.培训期间下发的资料,仅限培训期间学习、交流使用,禁止上传到公共信息网络。

9.积极做好课程的教学情况反馈,以作为我们不断改进课程质量和教学服务之类的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二、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

三、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于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五、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六、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学习体会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

七、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八、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在校学员,牵头人予以退学处理,参与者予以通报批评;对结(毕)业后的学员,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九、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对违反规定的,追究主办单位领导人员责任。


 

附件4

贵州省2021年度“培养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培训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2021年贵州省培养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本要求。培训全过程,学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培训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学员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培训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学员入场检测规定

学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培训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培训。学员入场检测时和进入教室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学员可以参加培训。

(二)体温≥37.3℃的学员,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培训。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教室参加培训。

(三)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学员不得进入教室参加培训。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跨地区入黔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1.14天内境外来的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教室参加培训。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我省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培训。

3.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培训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培训。

4.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培训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培训。

5.为避免学员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学员到达我省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除学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室。除培训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学员请勿自行驾车前往教室,建议尽量选择教室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教室,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学员车辆,应在距离校园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学员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的个人防护准备。

(三)每节课培训结束,学员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四)学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

(五)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

(六)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网站首页 | 协会概况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培训信息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All Right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遵义市建筑业协会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泓羲源小区C单元

贵公网安备 52030302000363号 黔ICP备2020012311号-1 邮编:563000 电话:(0851)28957030 传真:(0851)28985889 技术支持:瑞秀科技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0851-28985889
传    真
023-62603771